半岛BOB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5人,审议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蔡雪朋女士、刘晓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1年9月27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审核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1年12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142)。
4、2021年12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同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5、2022年1月7日,公司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2年1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01)。
6、2022年2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6人,审议结果为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7、2022年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2022年2月2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527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23,972.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8.36元/股。
8、2022年8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审核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9、2022年10月19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2022年10月18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98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1,088.4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6.27元/股。
10、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激励对象李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而失去激励资格,70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17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238.30万份予以注销;同时,因公司2022年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其余1,820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8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一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5,346.90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共计12,585.2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1、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鉴于:3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73.52万份予以注销;同时,因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其余1,517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5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第二个行权期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586.82万份予以注销,本次注销共计6,360.3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1、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蔡雪朋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审核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自己可能成为激励对象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证券市场、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5、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蔡雪朋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6,96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9元/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同时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5.00万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鉴于3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73.52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根据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和《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规定“本激励计划在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层面业绩进行考核,以达到业绩考核目标作为各行权期的行权条件之一。授权的股票期权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公司未满足上述业绩考核目标的,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已获授的股票期权均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4年4月18日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68.63亿元,较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为-26.18%,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因此公司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行权期条件均未达成,公司对所有在职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4,384.62万份、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行权期的股票期权202.20万份进行注销,涉及所有在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4,586.82万份。
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合计6,360.34万份,其中包括因公司层面2023年度业绩考核未达标而注销的第二个行权期股票期权合计4,586.82万份,333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合计1,773.52万份。
鉴于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5.00万份予以注销。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相应调整。
本次注销完成后,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517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5,846.16万份;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51人,预留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269.60万份。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人数调整为102人,授予股票期权总数调整为6,310.00万份。
公司本次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经核查,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303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30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同时因公司2023年业绩水平未达到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公司本次合计注销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6,360.34万份股票期权。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中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按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前述人员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5.00万份予以注销。
公司本次注销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我们同意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事项。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注销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注销部分股票期权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4、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符合本次行权条件的1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1,893.00万份,行权价格为4.99元/股;
4、本次行权事宜需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结束后方可行权,届时将另行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5人,审议结果为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黄丽辉先生、蔡雪朋女士、刘晓臣先生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蔡雪朋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202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审核的议案》等议案。详细内容请参见巨潮资讯网()和《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3、2023年1月19日至2023年1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针对上述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任何异议。2023年1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3-010)。
4、2023年2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时,公司就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前6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自己可能成为激励对象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其他核查对象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买卖公司股票是基于对证券市场、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进行的操作,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2023年2月8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关于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3-013)。
5、2023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参与上述议案表决的董事4人,审议结果为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董事蔡荣军先生、赵伟先生、黄丽辉先生、关赛新先生、蔡雪朋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6、2023年3月31日,公司完成了本激励计划的授予登记工作,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09名激励对象实际授予6,965.0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4.99元/份。
7、2024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2021年、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结合公司2023年度已实现的业绩情况和各激励对象在2023年度的个人绩效考评结果,董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102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行权期内以自主行权方式行权,行权价格为4.99元/股。同时7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655.00万份予以注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上述2项议案,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授予日起计算,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3个月、25个月、37个月。
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日为2023年2月20日,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一个等待期已于2024年3月19日届满。
注1:“净利润”是以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计算依据,并剔除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的数值。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激励计划中规定的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按照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办理股票期权第一个行权期行权事宜。
(一)本激励计划中所确定的激励对象中1名核查对象在知悉自己可能成为激励对象后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公司出于审慎原则决定取消其激励对象资格并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股票期权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公司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人数由116人调整为115人,授予的股票期权数量由7,500.00万份变更为7,495.00万份。
(二)授予日后至授予登记前,激励对象黄丽辉先生被选举为公司副董事长并聘任为公司总经理,激励对象刘晓臣先生被选举为公司非独立董事并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激励对象谭振林先生、申成哲先生、叶清标先生、尹云云女士被聘任为公司副总经理。
授予日后至授予登记前,激励对象李赟先生被选举为公司监事及监事会主席而失去激励资格,赵伟先生、关赛新先生等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失去激励资格。按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此6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的530万份股票期权不再予以登记。因此,最终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实际登记的激励对象为109人,实际登记的授予数量为6,965.00万份。
(三)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决定对7名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655.00万份予以注销。
2、若在激励对象行权前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增发等事项,行权数量将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自主行权承办证券公司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办券商已在业务承诺书中承诺其向公司和激励对象提供的自主行权业务系统完全符合自主行权业务操作及相关合规性要求。
(七)期权行权期限:自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手续办理完成之日起至2025年2月19日止。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上述人员买卖股份时应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公司股票的相关规定。
除上述人员外,参与激励的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告日前6个月内不存在在二级市场上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形。
本次激励对象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公司对激励对象本次行权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采用代扣代缴方式。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在行权期间激励对象未申请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递延至下期行权,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在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
本次行权对公司股权结构不产生重大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
本次行权相关股票期权费用将根据有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在等待期内摊销,并计入管理费用等,相应增加资本公积。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假设本期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公司总股本将由3,257,817,490股增加至3,276,747,490股,对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及净资产收益率影响较小,具体影响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数据为准。
公司在授权日采用“布莱克—斯科尔期权定价模型”(Black-ScholesModel)确定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根据股票期权的会计处理方法,在授权日后,不需要对股票期权进行重新估值,即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股票期权的定价造成影响。
由于在可行权日之前,公司已经根据股票期权在授权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行权日,公司根据实际行权数量,确认股本和股本溢价,同时将等待期内确认的“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转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半岛BOB·中国官方网站,行权模式的选择不会对上述会计处理造成影响。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的行权条件已成就,本次可行权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对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可行权事项的相关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同意激励对象在规定的行权期内采用自主行权的方式进行行权。
信达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行权已取得了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本次行权符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并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事宜。。
3、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法律意见书。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05,014.8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的累计可供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近年来的盈利能力和财务状况,并结合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和战略规划,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及符合利润分配原则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遵循重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的原则,采用现金、股票、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公司2023年度每股收益为0.0236元,结合公司章程的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及《未来三年(2023-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意见:董事会拟定的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利于公司健康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中对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发展规划。综上所述,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公司将一如既往的重视以现金分红方式对投资者进行回报,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积极执行公司的利润分配制度,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
2、公司已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了便利。公司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并按照规定,采用安全、经济、便捷的网络和其他方式为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决策提供便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参与该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审议结果为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大华审字[2024]0011008334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05,014.81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未分配利润为-6,769,121,148.82元,公司实收股本金额为3,257,817,490.00元(公司股份总数为3,257,817,490.00股,股本金额为3,257,817,490.0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主要系2020至2022年度累计亏损金额较大,主要亏损原因如下:
1、2020至2022年,受下游终端市场消费需求放缓、国外特定客户终止采购、H客户智能手机业务受到芯片断供等不利因素叠加的影响,公司部分产品出货量及营业收入大幅下降,导致公司产能利用率不足、固定成本摊销增加以及产品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出现一定幅度下降,对公司营业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2、受上述情况影响,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于各报告期末对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存货、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计提了减值准备。
公司2023年度虽然扭亏为盈,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6,905,014.81元,但仍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累积的亏损。
未来,公司将紧紧围绕“聚焦核心、创新驱动、夯实基础、行稳致远”的发展思路,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持续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和业务结构,提升高附加值产品占比,提高公司整体运营效率和盈利水平。公司将以光学产业稳健发展为基础保障,加速发展智能汽车及新领域等创新业务,向产业链上游延伸,开拓新市场,构建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领域三大板块的业务架构体系,提升自有完整产业链的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光学服务半岛BOB·中国官方网站。
公司将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加大研发投入,紧盯行业发展新技术趋势,集中力量进行技术创新突破,强化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导入,保持技术领先地位。
公司将在现有业务基础上,规划未来发展路径和产业布局,持续优化商业模式,“轻资产重研发”,实施精细化管理,提升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同时,公司将进一步加强资源整合,发挥产业协同效应,拓展众多新应用领域。
坚持内部培养与外部引进相结合的人才管理方法,提供更加明晰的上升途径和更加灵活的岗位调度机制,倡导员工关怀,培养和吸引优秀人才。公司积极推动高端技术及管理人才引进,扩大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合作,加强管理培训机制,优化人力资源配置,建立起多层次多样性的人才队伍;同时,公司将为核心人才提供多元化的激励方案。
公司以经营利润为导向,审慎、客观地强化以财务指标为核心的经营管理理念,加强对市场和客户需求分析,合理配置资源,强化经营计划管理,加强存货、期间费用管理及资金保障,持续改善资产负债率、经营性现金流等核心财务指标,提升运营管理效率,负债结构和成本持续优化,降低期间费用。
公司始终坚持“合规第一、行稳致远”的经营原则,积极倡导依法经营,严格遵守国内及国际相关法律法规,积极规避经营过程中的风险隐患。加强廉政建设,牢固树立依法经营的意识,营造健康发展、合规经营的良好氛围。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深耕光学光电领域二十余年,拥有智能手机、智能汽车、新领域三大业务体系,为客户提供一站式光学光电产品技术服务,主营业务为光学摄像头模组、光学镜头、指纹识别模组、3DToF、智能驾驶、智能座舱、车身电子和智能门锁等相关产品的设计、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凭借深厚的技术积累,产品持续创新升级,通过产业链的平台化整合,在光学影像领域发展迅速,积累了优质的客户资源,跻身于行业前列。公司主要产品包括:
公司是国产中高端智能手机摄像头产品的领先供应商。公司技术研发团队不断突破,自主开发的高像素超级解像算法得到客户的认可,超级EIS防抖算法达到行业顶尖的水平,MGL多群组镜头主动对位技术、CMP/GMP小型化模组封装技术等持续迭代,公司摄像头模组产品在技术性、稳定性和制造效率上持续领先业界;浮动微距模组、潜望式长焦微距模组、芯片防抖、可变光圈和伸缩式模组等已实现持续量产;10倍连续变焦技术完成技术攻关,正积极研究镜头&VCM(音圈马达)&模组工艺一体化、制程一体化、设计一体化等先进的模组及制程技术。
公司拓展光学领域技术领先优势至车载行业。车载摄像头产品中,已量产产品包括:2M前视三目、8M前视双目摄像头;3M和8M侧视后视摄像头;1M、2M及3M环视摄像头;带加热功能的2M电子外后视镜摄像头;舱内1M、2M及5MDMS和OMS摄像头。高像素8M前视单目方案和8MDMS和OMS摄像头已有样品,8M带加热功能的电子外后视镜摄像头已有设计方案。
智能手机领域,公司光学镜头业务进展顺利,高端镜头加速渗透,产品结构持续完善。团队历经多年技术沉淀,突破高端镜头技术壁垒。目前7P光学镜头、潜望长焦镜头、双群内对焦镜头、可变光圈镜头等高端产品均已成功量产,并进入国内主流手机厂商供应链。公司保持技术创新,8P高像素主摄、三群连续变焦、玻塑混合等前沿镜头项目已研发成功。
智能汽车领域,2018年公司收购富士天津,拥有了行业领先的车载镜头技术和专利。通过多年来的团队合作和技术积累,公司已量产2-3M、5M、8M前视、侧视和后视镜头;1M、2M及3M环视镜头;舱内1M、2MDMS和2M、5MOMS镜头等车载镜头产品。公司持续壁垒,在温漂、鬼影及信赖性等镜头难点问题方面达到行业领先水平,赢得客户信赖,推动公司智能汽车业务发展。
公司2015年正式量产出货指纹识别模组,2016年底开始,公司指纹识别模组单月出货量稳居全球前列。公司充分发挥在光学、3DSENSING模组、指纹识别模组的复合产业优势,在传统电容式及光学屏下指纹识别模组领域处于龙头地位,在新型屏下指纹识别模组领域同样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广泛应用于智能手机、智能家居等领域。
3DToF(TimeofFly)飞行时间测距,是基于持续的光脉冲,从特定指向场景捕捉深度信息的感知技术。公司3DToF方案广泛应用于手机、车载、机器人、AR/VR、IoT等领域。手机方向,公司ToF前置人脸识别产品持续维持国内安卓手机阵营例市场份额占比;车载方向,公司ToFDMS方案实现对部分国内客户的独家供应,技术领先;新技术方案RGBD(融合深度图像)、无感人脸进入系统申请多项核心专利,陆续进入客户定点阶段;机器人领域,公司独创的双TX(发射光源)方案,助力扫地机器人头部厂商实现导航避障的同时,还将整机高度降低到业内前列水平。
公司可定制开发周视系统、自动泊车系统、行泊一体驾驶域等系统级解决方案,并推出智能驾驶感知系统,包括前视8M双目摄像头模组、5颗周视后视8M摄像头、4颗环视3M摄像头、1颗DMSToF摄像头、1颗前向数字式4D毫米波雷达、5颗多模式角环绕雷达、1组纯固态激光雷达。
公司第五代BCM/BGM车身域控产品技术积累丰富,将传统车身电子部分的车身、以太网网关、空调、门模块等进行集成整合,产品集成度更高,满足客户多样功能需求。
公司驾驶员监测(DMS)、乘客监测(OMS)产品可针对人脸识别、疲劳监测等应用场景提供主动式服务,为客户提供座舱内全场景一站式视觉解决方案;公司整合车载摄像头、显示屏、系统三大产品线优势,持续研发升级电子外后视镜(CMS)产品,为客户提供功能安全的全栈式电子外后视镜解决方案。
公司深入布局智能门锁解决方案,凭借3D人脸识别和指纹识别等成熟产品技术积累,以及大规模制造、自动化仓储、客户渠道等综合实力,迅速切入智能门锁领域并成为行业领先企业。公司自研电容式指纹识别、光学指纹识别、指纹识别等多项技术,有效赋能智能门锁产品,已实现门锁主控MCU+Touch-Key(触摸按键)+RTC(实时时钟模块)三合一方案,即将实现五合一方案,即由门锁主控(AICPU)、指纹算法、语音、RFID(射频识别)、Touch-key、指纹传感模组、无线连接等组成的门锁电子方案,并将持续推动高集成度方案的技术发展。
公司对VR/AR领域进行了前瞻布局,在光学镜头方面,公司可以提供VR非球面透镜、VR/AR镜头组、VR目镜等产品;在影像模组方面,拓展FPV摄像模组、SLAM双摄模组、VR眼动追踪模组和VR定位摄像头模组;在VR/AR光机方面,公司布局LCOS光波导模组、BIRDBATH双目光机模组、LED光波导模组和PANCAKE光机方案等技术路线)工业、医疗内窥镜
公司内窥镜产品取得进展,工业内窥镜产品通过优化光学系统和采用先进的全GM镜片材料,使产品在尺寸上实现了小型化,同时保证了在极端温度条件下的稳定性能;医疗内窥镜产品实现行业领先的小型化、防水化;胶囊内镜产品通过精密矫正胶囊外壳和镜头之间的距离,有效消除常见的鬼影成像问题。
公司积极顺应新时代市场经济的发展趋势,按照市场和客户对产品的需求,建立了独立的研发、采购、生产和销售体系。研发方面,公司围绕《未来五年(2021-2025年)战略规划》,通过技术研发与产品创新,强化前瞻性技术研发和产业化导入,构建了规范、标准、高效、持续的研发体系,保持技术领先地位;采购方面,本着“质量优先、注重成本”的原则,公司采购委员会在全球范围内通过比质比价、议价等采购模式,筛选适合的原材料供应商,并通过技术合作、签署长期供应协议等方式与供应商紧密合作,以保证原料、设备的技术先进性、可靠性以及成本竞争力;生产和销售方面,公司坚持科学、合理的客户导向,用高质量的产品赢得客户信赖,增强客户粘性,与客户建立长期战略合作关系。
2023年度,全球供应形势出现了一些有利的变化,影响消费电子和智能汽车行业发展的供应链问题和芯片短缺问题得到一定程度的缓解。公司面临的机遇和挑战都有新的发展变化,各项变革措施和战略投入仍在有序推进。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8.63亿元,同比增长13.7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690.50万元,实现扭亏为盈,主要原因如下:
1、报告期内,受益于下半年终端客户需求和销售收入大幅增加,公司2023年营业收入实现同比增长,带动公司产能利用率提升,同时公司持续优化产品结构,高附加值产品的收入实现较快增长,产品毛利率稳步提高;
2、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优化产业基地布局,完善产业链一体化各个环节,推动智能制造及精细化管理,随着一系列降本增效管理举措的落地,公司盈利能力得到一定程度的提升;
3、报告期内,非经常性损益对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37,034.48万元,主要系政府补助、非流动资产处置等事项影响。
2023年,公司先后入围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电子信息竞争力前百家企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广东省企业联合会、广东省企业家协会《广东企业500强》、《广东民营企业100强》、《广东制造业企业100强》、广东省工商联合会《广东省制造业民营企业100强》等榜单。
近年来,受各种因素影响,全球智能手机销量持续大幅下滑。据IDC机构数据,2023年全球智能手机市场出货量同比下降3.2%,至11.7亿台。但2023年下半年,智能手机市场需求有所好转。据IDC数据,2023年第四季度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为3.3亿台,同比增长8.5%,高于7.3%的增长预期。
同时,对智能手机消费者而言,相机规格的升级依然为重要的换机诱因,部分智能手机品牌仍着重提升高端机型的相机规格。随着智能化时代的到来,生物识别应用日渐广泛,目前各类生物识别技术中以3DSENSING和指纹识别技术最为普及。ToF人脸识别作为3DSENSING的主流方案之一,因其测量距离长、成本低、功耗不高等优势,已经被多个手机品牌使用。市场上的指纹识别技术主要分为电容式、光学式和式三种。随着市场对高屏占比、薄机身的追求,传统电容式指纹识别将逐渐被光学式、式屏下指纹识别替代。指纹识别方案凭借产业链的初步成熟及供应链的进一步完善,应用规模有望扩大。
公司自2012年进入光学影像系统和光学镜头领域,凭借光学创新优势和在消费电子领域积累的核心客户优势,以及丰富的技术积累、高自动化水平的产线和大规模量产能力,成为行业内的高像素摄像头模组和光学镜头的主流供应商。
公司大力发展指纹识别、3DToF等微电子核心业务。公司2015年正式量产出货指纹识别模组,2016年底开始,公司指纹识别模组单月出货量稳居全球前列。公司在光学屏下指纹识别模组和屏下指纹识别模组均处于龙头地位,是目前屏下指纹识别模组的主要供应商。公司ToF前置人脸识别产品持续维持国内安卓手机阵营例市场份额占比。
2023年,中国汽车行业的发展趋势集中在产销量创新高、汽车产业全面出海、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以及产业竞争加剧等方面。根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数据,2023年中国汽车销量达到3009.4万辆,同比增长12%。其中,中国汽车出口491万辆,同比增长57.9%,成为全球汽车出口第一大国。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及渗透率延续高速增长趋势,2023年中国新能源汽车销量(含出口)达到949.5万辆,同比增长37.9%,渗透率达到30.4%。同时,汽车行业的竞争也愈发激烈,汽车价格竞争持续、“跨界造车”竞争者涌入可能进一步加剧未来行业竞争激烈程度。
随着数字化、智能化技术的快速发展,汽车功能逐步整合集中,汽车电子电气架构从分散式架构不断向域融合架构演进,形成动力域、底盘域、车身域、座舱域和自动驾驶域五个域,未来将进一步演进为“跨域融合”、“中心域控”的电子电气架构。
公司顺应行业“域集中”、“域融合”发展趋势,将公司智能汽车业务划分为智驾域、车身域、座舱域三大板块,深度布局智能驾驶、车身电子和智能座舱领域。公司以光学镜头、摄像头为基础,形成周视系统、自动泊车系统、行泊一体驾驶域、集成以太网关的车身域等系统级产品定制能力。凭借雄厚的研发实力、快速的开发周期、稳固的客户基础以及高品质、自动化的制程工艺,推动智能汽车相关营业收入实现快速增长。
在《智能汽车创新发展战略》《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2021-2035年)》《节能与新能源汽车技术路线》及《智能网联汽车技术路线》等各类政策鼓励下,各整机厂商及自动驾驶系统算法端对摄像头参数配置的要求越来越高。车载摄像头是智能汽车收集、分析信息及图像的重要途径,与算法结合从而实现车道偏离预警、汽车碰撞预警等功能,是高级自动驾驶辅助系统ADAS中感知层的重要解决方案之一,汽车智能化将成为继智能手机后另一个推动摄像头等领域增长的重要动力。根据ResearchNester报告数据及预测,2023年全球车载摄像头市场规模约140亿美元,2036年将有望达到460亿美元,对应2024-2036年复合增长率为10%。
激光雷达作为自动驾驶感知层面的重要一环,相较其他传感器具有“精准、快速、高效作业”的优势,已成为自动驾驶的主传感器之一,是实现L3级别以上自动驾驶重要的传感设备。受无人驾驶车队规模扩张、激光雷达在高级辅助驾驶中渗透率增加、以及智能交通建设等领域需求的推动,激光雷达整体市场预计将呈现快速发展态势。
智驾域是智能驾驶决策环节的重要零部件,主要功能为处理感知信息、进行规划决策等。随着智能驾驶系统快速发展,智驾域已成为竞争焦点。根据高工智能汽车研究院监测数据,2023年中国市场(不含进出口)乘用车搭载智能驾驶域车型数量为207.99万辆,同比增长62.86%。
智能驾驶系统方面,公司全面布局车载摄像头、车载镜头、激光雷达、行泊一体域等产品线,并综合先进传感器和域推出环视系统、自动泊车、行泊一体域控系统解决方案,为实现智能汽车更高阶段的自动驾驶提供助力。公司产品布局深远且矩阵丰富,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打造系统级解决方案。
车身电子控制领域的技术不断迭代和人们出行、生活方式的改变,将促使车身电子控制系统的配置需求持续提升。汽车车身电子控制系统逐渐完成从“笨大重”,到“小而轻”的技术升级,依靠不断的数据验证、积累,产品的可靠性、安全性均大幅提高。车身域控制模块是汽车内最重要的模块之一,主要负责汽车内共享数据的传输功能(雨刮、灯光、车门、发动机启动、车身控制、信息娱乐、远程信息处理及ADAS系统等车身功能)。融合以太网的车身控制系统有利于更好地实现人性化、便捷性、舒适性及安全性等特性,将逐渐成为未来的发展方向。
车身电子方面,公司在硬件、软件方面沉淀深厚,技术优势明显,公司BCM/BGM车身域控产品技术积累丰富,产品融合多核MCU(微控制单元)、OTA(空中下载技术)、以太网网关、门模块等多种功能或模块,集成化程度高,技术水平国内领先。公司秉持开放共享的原则,为客户提供高标准的软件,同时自产硬件,从而产生成本优势,用高性价比产品吸引了广大客户群体。
智能座舱是汽车的重要组成部分,随着汽车发展功能逐步增多、汽车智能化的不断演变,座舱也由电子化向智能化发展。随着高级别自动驾驶逐步应用,芯片和算法等性能增加,智能座舱产品将进一步升级。根据毕马威预测,2026年中国市场智能座舱规模将达人民币2,127亿元,2022-2026年复合增长率超过17%,同期中国市场智能座舱渗透率将从59%上升至82%。
智能座舱方面,公司深度布局舱内外光学传感器、仪表中控和抬头显示(HUD)产品。公司驾驶员监测(DMS)、乘客监测(OMS)产品可针对人脸识别、疲劳监测等应用场景提供主动式服务,为客户提供座舱内全场景一站式视觉解决方案;公司整合车载摄像头、显示屏、系统三大产品线优势,持续研发升级电子外后视镜(CMS)产品,为客户提供功能安全的全栈式电子后视镜解决方案。
公司持续加强研发新领域相关产品,多方位布局智能门锁、运动相机、工业及医疗、VR/AR等新领域光学光电业务。公司将借助高速增长的行业市场规模、良好的客户储备和先进的研发能力等核心优势,将新领域的收入占比明显提高,使新领域业务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贡献领域。
作为能够提升生活品质和家庭安全的智能门锁被广大消费者所关注。智能门锁品类的刚性需求逐渐显现,市场发展空间巨大。据洛图科技报告数据显示,2023年中国智能门锁市场的全渠道销量为1801万套,同比2022年增长2.4%。对于智能门锁而言,产品的安全性和便捷性是其两大优势,同样也是消费者所关注的重点,指纹识别、人脸识别等解锁技术,成为各品牌的重要宣传卖点。
公司凭借指纹识别、3DSENSING等核心技术,通过自研加策略合作的方式,整合集团自身优势产业链,赋能智能门锁整机业务。公司通过高质量的产品、定制化的服务和持续的技术支持,成功突破智能门锁行业头部客户。未来,公司门锁业务将继续坚持创新驱动和客户导向的发展策略,为更多客户提供安全、便捷的智能门锁解决方案。
在工业、医疗等领域专用摄像系统里,光学镜头扮演着重要的作用。医疗器械作为现代医疗的重要工具,在疾病的预防、诊断与治疗中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其战略地位受到世界各国的高度重视,而光学技术又是高性能医疗器械的底层核心技术之一,赋能医疗器械产业繁荣发展。
公司不断研发升级光学影像技术和3DSENSING模组半岛BOB·中国官方网站,凭借着在光学光电领域的优势和对各类技术的研发突破,公司的产品应用领域拓展智能工业、智慧医疗等领域。
未来随着市场不断提高对VR/AR相关设备经济性、舒适性、沉浸性等方面的要求,其终端产品逐步从PC机、一体机延伸至纯头显等类型的产品,从娱乐为主向办公、教育、工程、医疗及军事等领域进一步突破。然而,当前市场上的VR/AR产品在成熟度上还有较大提升空间,许多产品在用户体验、内容生态、技术稳定性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局限性。未来行业的发展将很大程度上取决于配套应用的丰富性、产品的性价比、以及头戴设备的舒适度等方面的突破。这些方面的改进和创新,将是推动VR/AR产业实现突破式发展的重要转折点。
公司始终密切关注VR/AR行业的发展动向,对VR/AR领域进行了前瞻布局,覆盖光学镜头、影像模组和VR/AR光机等方面,形成了一站式光学解决方案能力。
2024年,伴随消费市场信心持续复苏,叠加技术创新发展和智能化渗透率不断提升,智能汽车及以智能手机为代表的消费电子产品有望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
2024年,Counterpoint预测全球智能手机行业有望迎来温和反弹,高端价位段智能手机市场有望领衔复苏,以AI手机和折叠屏技术为代表的技术创新将成为推动增长的关键因素。IDC预计,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有望达到12亿台,同比增长2.8%。同时,生成式人工智能(GenAI)的迅猛发展及其在手机端的应用极大地改善了用户体验,AI手机有望在未来几年快速崛起,推动手机行业硬件更新浪潮。
就智能手机光学行业细分行业而言,TRENDFORCE机构预计2024年全球智能手机相机镜头出货量同比增长3.8%。尽管行业整体存在多摄升级放缓、摄像头配置规格下降、行业竞争加剧等诸多不利因素,但一些领先厂商仍坚持在智能手机光学影像领域进行创新,高端产品的光学影像硬件升级趋势仍在,高像素、大像面CIS传感器、高镜片数镜头、玻塑混合镜头以及潜望式长焦摄像头模组等技术持续演进,推动高端镜头、摄像头产品单价提升。
面对行业变革趋势,公司将不断优化商业模式,积极改进产品结构,强化高端产品市场占有率,增强业务盈利水平。公司将持续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附加值,大力发展高端镜头、高端摄像头模组等光学核心业务。稳扎稳打,逐步巩固和提升市场份额,保持全球光学光电领域龙头地位。
2024年,中国汽车行业的产销量有望继续保持增长态势,自动驾驶、跨域融合智能芯片等技术创新将是推动行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智能化和电动化将是汽车行业的主要发展方向。中国汽车工业协会预测,2024年中国汽车总销量将超过3100万辆,同比增长3%以上。新能源汽车销量将达到1150万辆左右,同比增长20%。
公司“智驾域、车身域、座舱域”智能汽车业务规划和系统级产品定制能力深度贴合汽车行业发展趋势,将有效受益于行业技术的不断进步。在把握市场趋势的同时,公司将持续梳理在手订单,聚焦优势业务,聚焦核心客户,集中优势资源打造明星产品,抢占行业领先地位,以实现业务的持续增长和盈利能力的提升。
2024年,消费电子产业开始出现回暖迹象,各大消费电子终端厂商积极创新产品类型、拓展应用场景,以满足消费者日益多样化的需求,并不断探索更多的产业机遇。公司持续加强新型技术领域产品的开发,多方位布局智能门锁、运动相机、工业及医疗、VR/AR等新领域光学光电业务。公司积极探索前瞻性技术领域,开发新的应用场景和商业模式,争取中长期发展空间,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将借助高速增长的行业市场规模、良好的客户储备、先进的研发能力等核心优势,将新领域的收入占比明显提高,使之成为公司未来重要的增长贡献领域。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对于在首次执行该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适用该规定的单项交易而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以及确认的弃置义务相关预计负债和对应的相关资产,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本集团按照该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的规定,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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